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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LV.3]与爱熟人
Yuanhua1 发表于 2020-07-27 23:42
本帖最后由 Yuanhua1 于 2020-7-27 23:57 编辑
目前靶向葯放療有2派見解,一是靶向葯控制非常好情況下,腫瘤縮小到一定程度,如從3縮到2,之後維持3個月以上未再縮,這時用放療逼使它再小或者消滅;一派是靶向葯吃到出現抗藥跡象時,立刻用放療消滅或降低。前者是美國安德森癌症中心根據臨床實驗,而提出的建議,但我的主治主張採取後者,主治認為,有時葯物控制腫瘤的時間可以非常長,只要腫瘤穩定,就不要去干擾它,但一旦出現抗葯跡象,就馬上放療。
我觉的两种方案都有道理,但是具体到每个患者采用哪一种获益最大是很难讲清楚的,就如同一二三代靶向药贯序用药,每一种都发挥到极致再换下一种,有可能获得最大的生存期,但也有可能没有机会用下一代药。
如果没有在靶向控制肿瘤最小的时候进行根治性放疗放疗,等靶向药耐药的时候有可能病人多处转移不好收拾了,也可能这个病人耐药时只是主病灶增大,其他部位没有发生转移,可能这个时候合并放疗后控制的时间会更长。
因此我觉得癌症的个性化治疗太重要了,统计数据反映的是一个平均的数字,具体到某个患者到底那种方案收益最大,需要更精准的评估,更全面的预测,随着技术的发展,希望能有更多更个性化的检测数据能够提供给我们选择方案的依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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